书法以什么为美「书法之美美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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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艺术,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因书法留名千古的人物也不少,光耀着中华文艺史册,到了当下盛世,书法作为“艺术”的一面得到了无限扩大,也产生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书法盛况,“国展”赛事接连不断,各大院校争开书法专业,以书法为业的书法硕、博士不断增加。有人说中华文明是唯一没有中断的人类文明,具体到书法,有人说“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牛逼吹得挺大,可笔者以为如果是说“文字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的话,可能还相对靠谱一点,那些传承中华文化典籍里的字迹并不都是书法,许多都是普通的文字抄手而为,只是如今一些人将他们作为取法的对象了,然后便书法极了。譬如如今的普通非书法家抄写了许多典籍,如果过五百年还能够留存下来,那便有可能成为后人的研究对象,道理是一样的。
虽然书法流传了几千年,如今的“书法事业”也红红火火,但书法的评判标准却一直没有人能说清楚,说明白,存在太多模糊性,于是便在客观上造成了许多麻烦,什么人都可以玩书法,以书法闯荡江湖、圈钱。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著名作家莫言说自己为何低调,是因为文学也存在某种模糊性,各人有各人的看法,如果自己是得的诺贝尔物理奖,那自己会变得非常地张扬,因为那是自然科学,谁不服谁自己也来一个。
书法的内在尴尬处境,其实与莫言所说的文学处境是一样的。因为书法没有一个死的、科学的评判标准,所以“书法江湖”各路花样迭出,本该是“百花齐放”的事,最后玩“国展”,打擂台,某部分人倚重光方船力开始“主宰”中国书法的审美,以极少数评委的、有限的审美代替了本该“百家争鸣”的书法大美,更重要的是由“书法市场”产生了更多的诱惑,光方协会“主席”们与由其产生的“评委”们借光方船势,极大地主宰了书法的市场,由此很自然地形成各种书法圈子文化,他们是一个个的山头,批评不得,批评他们中的某个人就是摸了老虎P股。“书法圈子”有如一个个铜墙铁壁,最终是围猎利益,成为了一个巨大有利益场,正因为此,民间、网络上取消书协(包括美协)的呼声极高,搞得有关机构还出来公开辟谣(参见拙帖《“中书协、中美协脱离行政”的谣言根源在哪?》)。
当今书法界的一切不堪,一些人认为是光方协会的原因,此其一面,在笔者看来,说到底还是源于莫言道出的文学艺术都是“各有看法”的事,甚至谈不上谁对谁错,譬如以前民间人士写的字,在当时算不得什么,如今一些人却将其当成艺术珍宝,就是观念产生了变化,一些有“船势”的人认为美了,其他没有多少审美能力的人就跟着叫嚣,但这种变化,谁又知道呢?顶多也只能说是一部分人的看法而已,到底如何美,恐怕也没有几个人说清楚,或者说得比较肤浅、简单。
鉴于此,笔者作为一个在沉浸于书法几十年的“爱好者”,一个独立的文艺批评人,想试着谈谈自己对书法美的认识,也就是书法之美,美在哪里?
一、美在传承。书法是传统文化艺术“百花园”中的一枝花,她依托于文字,当然一些书写也相应地影响了文字的发展,譬如隶书的产生,就得益于人们对篆书的快写,然后又减少隶书的波折,形成了楷书,对楷书的快写,又发展成为今草,这中间的规律,书法人不可不晓,并且需要充分理解其发展规律,追求“效率性”的书写是推动文字发展的主要动力,这是由于文字是一种交流工具的属性所决定的,然后才是人们对书写的美感追求,这种皮与毛的关系应该是清楚的,所以不能以书法美代替文字的发展,历史上的那些追求“效率性”的书写首先是为了效率,然后一些人才在其中发现美,追求美,形成流传至今的传统艺术——书法。所以,书法是依托于中国文字的,脱离中国文字谈书法,就是没有了根。如今一些人的“鬼画符”不为大众所接受,因为实在与书法扯不上什么关系。
▲只有对书法依托的文字、工具传统有清晰认知的人,才一眼看穿当下诸多“玩书法”的妖魔怪术
书法传统依托于独特工具——毛笔。书法作为一门独特的传统艺术,其独特魅力缘于毛笔,古人说“唯笔软则奇怪生焉”,其实只说到了笔毫的其中一个特性,关键处还在于毛笔能“八面出锋”,自由运动,且有着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传统话语,譬如“永字八法”,譬如方圆、粗细等等。
书法传统在于历史上的经典碑帖与书写大家。历史上流传下来的、经历代文人公认的碑帖与书写大家,都是书法传统的宝贵、具体遗存,书法人只有通过、依靠这些具体遗存,作为书法的门径,去摸得传统的脉博,悟通其中之理,而不可能完全抛弃这些宝贵遗存,另起炉灶,另搞一套新的东西,那就是没有根基了,没有根基的东西,在中国文化里是不可能得到认可的,自然科学都要依靠人类在之前积累起来的智慧,何况人文艺术呢?!
二、美在韵律。林语堂先生曾说“一切艺术美的闷葫芦都是个韵律的问题”,这个观点,笔者很是认同。对于书法来说,一切韵律来源于用笔与结体,从用笔来说,一根用尺子画出的平直线只存在宽度与长度,是不存在韵律的,而书法人用毛笔画一根线条,即便没有经过书法训练的人去画一根线条,也一定存在粗细、快慢、方圆等矛盾因素,这其间的矛盾因素就会形成一种韵律,人在读取时自然会感受到,只是没有经过训练的人,笔下的线条不能象经过训练的人那样美一样,这道理就象一个经过训练的舞者与没有经过训练的舞者的舞姿是一样的,但也有极少一些人的动作可能天生就有美感,这些人就应该是我们所说的、具有艺术“天姿”或“天份”的人了。一般地说,书法的韵律通常由线条的粗细、徐疾、方圆、虚实、疏密、刚柔等因素达成。孙过庭 《书谱》曰:“一画之间,变起伏于锋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毫芒”,说的就是书法中的每笔每划,都要有韵律,这韵律要如何达成呢?就是要“变起伏于锋杪”与“殊衄挫于毫芒”,就是在一划之内要有矛盾变化,然后便会产生韵律。据说周汝昌先生说孙过庭的这句话是整个《书谱》中的最核心就一句话,从这个独特视角看,周汝昌先生是知书之人。
王羲之书法被人传颂至今,其丰富、变化的用笔是形成其书法美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以周汝昌先生认为的、孙过庭《书谱》中最核心的这句话去看当今许多“书法大师”的书法,便可立刻鉴别出太多“伪大师”了。
书法韵律另一个常常被人忽略的来源就是结构,或者叫结体。一根用尺子画成的直线不具备韵律感,但长短不一的一组直线排列组合在一起,就会产生韵律感,如果再加上几何曲线的变化,其韵律便会更加丰富,可以千变万化的,这方面,可以参看如今各大城市的现代建筑。这些美的现代建筑,几乎都离不开几何线条的排列组合。抛开书法线条的韵律,书法的结体美与现代建筑美类似,或者说就是一种建筑美,只是书法的这种建筑美与现代建筑可能隔膜一些,更类似于苏州园林的那种更接近自然的结构美,无论是哪种建筑美,不能否认的是,书法结体的韵律感是可以独立于书法线条之外的,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些人写的字,如果看原作不一定好看,但一旦刻成碑,则会比原作更美的原因,其实就是刻成碑后,依赖于用笔产生的线条韵律美相对减弱了,其结构的韵律美更加突出了。当代书法人对用笔无比重视,唯用笔是论,是存在一定偏颇的,书法的用笔美与结构美同样重要。懂得了结构的不同组合与变化产生韵律美,便会更明白古人批评书法时所说的“状如算子”的含义了,也便会更明白写楷书应该如何才是相对美的,写行、草书如何才是相对美的。书法的章法美类似于结构美,就无需另述了。
▲不同几何线条的不同排列可以形成千变万化的韵律感
三、美在个性。传统要继承,书法要从传统里出来。书画家李可染先生说:“可贵者胆,所要者魂“,”要用最大的功力打进去,用最大的勇气打出来“。一个人在传统里真正悟得精髓后,那么传统对于他来说,就会成了一种套路,对于没有识见与勇气者,可能会一辈子沉醉或沉睡在里面出不来,只有勇气与识见兼备者,才有可能冲破樊篱,跳将出来,回归自我。
为什么是回归自我?道理很简单:艺术是以个性为美的。每个人的气质与修养都不一样,历史上各种类型的书法都有,但都是别人的,即画家石涛所说的“我之为我,自有我在。古之须眉不能生在我之面目,古之肺腑不能安入我之腹肠。我自发我之肺腑,揭我之须眉”,回归自我即回归个性,书法史上的“二王”之法太伟大了,书法人至今都很难以跳脱其樊篱,或者说不可能完全跳脱其樊篱,但无论如何,一个真正有追求的书法人一定会清醒地认识到,有“二王”在前,自己即便如“二王”再世,于书法审美又有何益?成功地复制某种审美并不是艺术的范畴,从另一个方面说,即便你如何迷醉于“二王”,但你绝对不可能是真正的“二王”,终究是假的,上海白蕉先生是离我们较近的一个学“二王”比较好的书法人,但他的意义不在于艺术,而是功夫,所以其人不可能在艺术史上存大名。回归自我,才是作为艺术的书法之正途。
个性美(包括上面所说的韵律美)以自然为至境。历代书人都认同“书如其人”的观点,笔迹即心迹,是有科学依据的,由此还产生的笔迹学什么的。书法的个性美是基于中国文化土壤的,中国文化崇尚自然、无为,认为拙胜于巧,曰“既雕既琢,复归于朴”,它是反对过度雕琢的,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是比较中庸路线,最后被更多人接受,占领了统治地位,但在审美上,孔夫子的这种观点,如今似乎也越来越被有识者质疑,因为他可能造成某种观念的僵化,不利于创作激情的发挥,而如何拙朴,归于自然,仍然是中国审美的大方向,没有改变。明白此道理,便会对如今书坛一些现象有更清晰的认识,譬如愈演愈烈的装饰风,实巧佞之作也!在书法里,只是层次相对比较低的一种工艺美,或者说与西方现代建筑极类似,而非大气象的中国书法审美,如果严格一点说,有些东东甚至是非书法的范畴了。
以上是笔者对书法美的几个基本认知或观点,没有充分展开,只粗浅了说一下,期盼能抛砖引玉,所以欢迎读者诸君多批评、指正!
2022年8月20日于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