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哲学与审美「审美趣味有无高低」

互联网 2023-07-01 17: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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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风格与审美趣味——从已故秦腔表演艺术家任哲中先生“答观众问”谈起(文/张自胜)

著名秦腔表演艺术家任哲中先生离开我们已经10年了。前几天整理杂志,偶尔发现他在《当代戏剧》1985年第4期“演员手记”栏目中发表的《就《周仁回府)的演出答观众》一文,引起了我的注意。文中谈到他与另一位著名秦腔表演艺术家李爱琴为儿童福利委员会同台演出后,一些酷爱秦腔的观众就原“夜逃”中“见嫂嫂直哭得悲哀伤痛”一段唱词的改动向他纷纷投书,各抒己见。一部分署名“花甲戏迷”、“古稀长者”的观众,说原唱词“词藻华丽”、“语句顺口”,且家喻户晓,因而对改掉深表遗憾。而另一部分观众则认为原唱词与人物规定情境中的感情、语言不相吻合,因而对新改的唱词颇为赞赏。那么,同一段唱词为什么会在观众中产生如此截然不同的反响呢?这便引起笔者对本文论题——艺术风格与审美趣味的思考。

所谓艺术风格,是指从艺术作品的整体所呈现出来的代表性特点,是艺术家创作个性的外在标志和创作思想的内在灵魂。一方面它具有不可重复的独创性,另一方面这种独创性又是对客观真实的深刻揭示。简言之,风格就是个性,就是差异。就戏剧而言,一个剧种如果没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就不成其为剧种;一出戏如果没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也就不成其为戏。戏曲表演流派同样如此。

所谓审美趣味,即人们从一定的审美需要出发,对各种审美对象所产生的主观情趣、态度、好尚和追求,又称审美情趣。它是人的审美意识的组成部分,是人的审美情感、审美观点、审美理想、审美能力的一种表现,又是它们的结果。

艺术风格与审美趣味,两者是以艺术作品为媒介、为基础的。艺术风格蕴含于艺术作品之中,是艺术家创作个性的集中表现;审美趣味以艺术作品为对象,是艺术欣赏者对欣赏对象客观价值的主观评价。

艺术风格作用于审美趣味,审美趣味又积极地反作用于艺术风格。

艺术风格的形成,同其他任何事物一样,都有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一个艺术家的作品,一旦具备了某种独特的艺术风格,便意味着他对现实生活丰富多样的审美特征有了不同于别人的新发现,同时也意味着他在艺术上获得了一定的成功,且呈示出一种相对的稳定性。

同样,一出戏的艺术风格一旦形成,也必然呈示出一种相对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既是其艺术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其与观众的审美趣味、审美心理达到和谐的默契。它不仅能够产生巨大的艺术感染力,使观众从中发现其他任何一出戏不能替代的美,而且可以使它的观众欣喜、迷恋、如痴如醉。与此同时,也相应地产生了观众的审美反馈——审美主体的欣赏保守性反作用于审美客体。尤其是一些思想性和艺术性较高的传统剧目,如秦腔《周仁回府》《侧美案》《赵氏孤儿》等,其稳定性就愈牢固,因而,他们的观众就愈具保守性。倘有人根据人物性格及规定情境的需要对其稍加改动,便会立即遭到那些铁杆观众的责难。轻则曰“不顺耳”、“走了味”,重则便斥之为“异端”、“忘了祖宗”。这也正是那些“花甲戏迷”、“古稀长者”

对“夜逃”一段唱词的改动深表遗憾的原因所在。如此一来,常常使一些有志于戏剧的改革者望而却步。因为,戏迷是戏剧工作者的“衣食父母”,并始终奉为至尊至圣的“上帝”。然而,戏剧的现状是异常冷峻的。作为维持目前剧场演出来说,那些“花甲戏迷”、“古稀长者”虽然堪称“中坚”,但对戏剧长期处于低谷的萧条景况却爱莫能助,无能为力。

我国现在正处在一个历史性的变革时期。这一变革使整个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审美意识、价值观念、道德准则、人际关系以至思维方式,也都与旧有的习尚不同。以戏剧而论,面对如此迅疾变化的时代和人们更为广泛、更为新颖的多元化审美需求,必然要求戏剧的艺术风格与之相适应。

列宁曾经说过:“在辩证哲学看来,不存在任何一成不变的、绝对的、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都带有必然灭亡的迹象;在它面前,除了发生和消灭、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任何东西都是站不住脚的。”

戏剧发展史也告诉我们,戏剧的艺术风格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自始至终发展变化着的,我们既要看到它稳定性的一面,又要看到它可变性的一面。其稳定性是相对的,而可变性是绝对的。相对稳定性和绝对可变性是矛盾的统一。如果说相对的稳定性既呈示了阶段性的成熟,又不可避免地呈现出保守性的消极因素,那么,绝对可变性则是戏剧艺术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本质所在。试想:倘若一成不变,众多优秀传统剧目何以流传至今?所谓变则兴,则存;不变则衰,则亡。

那么,究竞如何变呢?这却是摆在戏剧工作者面前需要认真研讨的重要课题。有句俗语叫“万变不离其宗”颇具辩证法。何谓宗?宗若木之本,水之源。木依本而生,水赖源而流;本无木不发,源无流不延;木离本必枯,水离源必竭。戏剧艺术风格的创新也是如此。只有恪守戏剧的本质特征而“万变”,才能不失其“宗”,也只有在“万变”之中,才能保其“宗”。

这就要求我们的艺术家,一方面以戏剧的本质规律为准绳,以时代、民族、人民群众的审美需求为基点,进行大胆的突破;另一方面可以在诸多规则、手法中去有意保留、发扬和选取,使其以完全崭新的风貌呈现于观众面前。然而,这一切都应以具体的题材内容、具体的观众对象等实际需要来进行,而且,其成功与否应由具体作品的舞台艺术效果来鉴定。

戏剧艺术的欣赏活动,是通过具体的舞台整体艺术形象作用于观众思想感情的过程,同时也是拥有一定审美能力的观众对其进行感受和理解的过程。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你想得到艺术享受,你本身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戏剧艺术的客观价值虽然不以观众的意志为转移,也不因观众之间个人艺术修养的差异而受影响,但这种客观价值在没有被它的观众领悟以前,也只能是一种潜在的价值。由于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之间存在这样一种互相依存的关系,因而戏剧艺术的客观价值实现,即产生社会意义,一方面取决于它能否反映并满足观众的审美需要,另一方面也取决于观众能否欣赏以及在怎样的程度上感受和理解审美对象。

从宏观上讲,人的审美趣味受特定的历史条件制约。作为历史的产物,审美趣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水准,而且“审美趣味的发展是与生产力的发展携手并进的。同时,不论在这里还是在那里,审美趣味的状况总是生产力状况的准确标志”。例如原始狩猎民族,因其生产力状况及狩猎的生活方式所致,总是以动物为其艺术题材,而对他们生活周围的奇花佳卉却毫无兴趣。

从微观上讲,人的审美趣味同个人的文化水平紧密相连。一般来说,审美主体的文化高、见识广,就能对审美对象作出较为全面完整的审美评价。而这是最充分、最完美地判断审美趣味的必要条件,也是审美趣味与客观审美价值相符的必要条件。由于观众文化知识结构各有差异,便自然划分为不同的审美层次。加之审美趣味是以主观爱好的形式出现,不同层次的观众的审美趣味也就有不同的偏好,因而对戏剧的艺术风格也必然有不同的偏好。但这种偏好并非是绝对的,在真正优秀的舞台艺术形象面前,这种偏好必然得到不同程度的调整。犹如厨师之于品尝者,虽说众口难调,但高级厨师的一道名菜,照样可以赢得满座宾客的嘉许。同时,人的审美趣味也可通过经常的艺术欣赏活动,得到不断地培养和提高。

经验主义者休谟指出:审美能力“虽然人和人之间敏感程度可以差异很大,要想提高或改善这方面的能力的最好办法无过于在一门特定的艺术领域里不断训练、不断观察和鉴赏一种特定类型的美”。④以戏剧而论,各具独特艺术风格的剧目既有待于具不同审美层次的观众加以欣赏,同时,通过这种欣赏活动也训练、培养、提高着不同层次的观众的审美能力。当观众在欣赏活动中感受到客观的戏剧艺术形象多少适应了他的欣赏能力,表现了他的欣赏趣味,从而肯定自己的时候,他才能从中获得独有的审美享受。而这种能够引起审美享受的艺术欣赏活动,正是提高观众审美能力和审美趣味的主要途径和最有效的方式。值得称道的是,陕西电视台《秦之声》栏目所举办的“中国秦腔四大名旦”、“中国秦腔四小名旦”评选活动及“秦腔名人堂”入选活动,在这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有益的探索。

综上所述,艺术风格与审美趣味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古今中外的艺术史也表明:各个不同时期的艺术风格的变化,最为集中地反映着不同时期审美趣味的变化。而反映在艺术作品中的这种变化,通过文艺欣赏活动而作用于欣赏者的审美趣味的变化;欣赏者的审美趣味的变化又反过来促进着艺术作品的艺术风格的变化。

社会生活纷繁复杂,艺术家个性千差万别,艺术表现方式丰富多彩,这一切决定了艺术风格的多样性。而艺术风格的多样化和不同艺术流派的涌现,常常是一个时期艺术繁荣的表现。从艺术家个人的风格来看,它所具有的客观社会意义,取决于它在怎样的高度上体现着某一时代、民族、阶级的审美需求。衷心祝愿有志于戏剧改革的艺术家,对已经形成的艺术风格不断推陈出新,并创造出颇具强烈的时代精神、鲜明的民族特色,并尽可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审美心理和不同层次观众的特别需求的艺术新风格、新流派,这既是时代的热切呼唤,也是艺术家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