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招生简章「上海海事大学招生计划」

互联网 2023-04-18 22:18:22

今天神州网小怡分享上海海事招生简章「上海海事大学招生计划」一文,希望对您有帮助。

@高考考生们,上海海事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健康医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分别公布了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包括:招生总则、录取规则和程序、录取体检标准、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详见↓

此前,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建桥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可点击链接跳转查看。

上海海事大学

院校概况

院校全称:上海海事大学

就读校址: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201306)

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学历证书

院校名称:上海海事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海事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

上海海事大学纪检监察部门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

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报考航海类提前批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以下特殊录取要求:

1.航海技术专业: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0.6)及以上。

2.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1.5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

其他要求参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区、市)各批次的投档模式和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按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的规则。

3.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不累计且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对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学校不认可政策加分。

4.对投档到学校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考生只在被投档的组内的未录满专业予以调剂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情况在未录满的专业中予以调剂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顺序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进档考生在同分条件下,上海、北京、天津、海南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其他外省市考生:文科(或“3 1 2”改革省份历史组)按照语文、外语、数学为序;理科(或“3 1 2”改革省份物理组)按照数学、外语、语文为序,录取单科成绩优秀的考生。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采用各省(区、市)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统一考试成绩,学校不再加试。同分条件下,按照各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六、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2022年上海海事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章程》执行。

2.保送生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2022年上海海事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七、省级招办另有特殊政策的,遵照省级招办政策执行。

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5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3.艺术类专业每生10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4.中荷合作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中荷合作)、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中荷合作)每生15000元/学年(沪教委财【2005】34号)。

二、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多种校外奖学金、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举报电话:021-38284080

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hmtu.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s://admission.shmtu.edu.cn/

咨询电话:021—38284395

其他须知

1.在普通高考录取环节,学校在严格按照当年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将把上海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

2.学校在上海地区招生专业组1要求考生外语成绩达105分(含)以上。

3.航海类专业学生若毕业从事海船船员工作,工作前须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相关要求,航海技术专业视力要求为: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视力要求与录取要求一致。请考生周知。

4.其他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上海体育学院

1 院校全称

上海体育学院

2 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

徐汇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百色路1333号。

3 招生层次

本科

4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5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体育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体育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6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业务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7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的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8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9 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10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11 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学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无专业级差分。考生投档成绩在同分情况下,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4.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5.对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上海地区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对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详见招生办官网。

五、英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六、凡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并进入学校投档名单,优先考虑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符合此条款的考生,须在6月30日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和运动等级证书。运动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详见招生办官网。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参加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文化分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规则如下:

1.按综合分排序投档的省市,按综合分录取。

2.按文化分或艺术分排序投档的省市,按艺术分录取。

3.考生投档成绩在同分情况下,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4.艺术类专业无调剂录取。

八、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参加省级体育类统考合格,文化分达到本省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规则如下:

1.按综合分排序投档的省市,按综合分录取。

2.按文化分或体育分排序投档的省市,按体育分录取。

3.考生投档成绩在同分情况下,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4.体育类专业无调剂录取。

12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13 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4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21-65508317。

15 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s.edu.cn

招生办官网:bkzs.sus.edu.cn

咨询电话:021-65506886

16 其他须知

1.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2.凡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体育类专业。

3.港澳台招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4.本章程由上海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政法大学

1、学校2022年招生专业和计划

是怎样的?

华东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2022年学校继续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专业(类)共有30个,招生规模为2800人,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要求以各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以在公布的专业目录中选择专业进行志愿填报。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学校。

2、学校招生录取共有几个批次?

学校招生类型批次涵盖了本科提前批、普通本科一批(合并批次省份为普通本科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港澳台侨联合招生等多个招生类型,充分满足不同需求、不同类型考生的报考需求。

3、学校招收男女生比例有何限制?

学校提前批次专业有女生比例限制要求,除侦查学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无女生比例限制。

4、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的身体

条件有何要求?

学校提前批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一定要求,除侦查学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无特殊要求。

5、学校具体招生方式是怎样的?

2022年学校继续推行专业大类 专业(方向)的招生模式,共有30个招生专业(类),为考生提供了多样化的专业选择。

6、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上的调整

变化有哪些?

1.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学校建立厚基础、重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统一法学专业培养方案的前提下,兼顾学生个性发展要求,在法学专业的招生过程中,按照具体专业(方向)进行录取,录取考生直接进入相关法学专业所在的法学院培养。

法学卓越班招生专业有5个,分别是:法学(卓越民商法治人才实验班)、法学(卓越经济法律人才实验班)、法学(沪港交流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法学(卓越刑事法律人才实验班)、法学(涉外卓越国际金融法律人才实验班),法学(卓越刑事法律人才实验班)是今年新增卓越班招生专业。法学专业招生专业有7个,分别是:法学(民商法律)、法学(经济法)、法学(国际经济法)、法学(刑事法律)、法学(刑事司法)、法学(网络与信息法)、法学(国际金融法)。

2.新增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新闻传播学类不再按照大类招生,类内的新闻学、新闻学(卓越人才实验班)、汉语言文学专业单独招生。

3.经济学大类中除原有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学(数量金融)专业外,会计学专业并入经济学大类进行招生。

7、学校的调档比例是怎样的?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考生若服从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进档不退;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为确保考生利益,降低退档风险,学校在本一批次平行志愿录取时,凡是投档进入学校的考生,只要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招生条件,学校实行“进档不退”的政策。

8、学校的专业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学校2022年仍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已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对照各专业录取要求,进行专业录取。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依次进行比较予以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学校招生要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认可考生所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幅度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均不适用于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9、考生选择服从调剂是否会

跨批次调剂?

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招生条件则可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则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限该省该批次的招生专业范围,不会跨批次调剂。

按照“院校专业组”进行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学校在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学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学校作退档处理。

为降低平行志愿录取时的退档风险,建议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中,尽量将专业志愿填满并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10、华东政法大学对外语语种

有何要求?

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有一定语种要求,日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日语或英语,德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德语或英语,英语、翻译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除上述4个语言类专业以外,学校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均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11、学校在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

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是怎样的?

(一)3 3模式:上海

学校在上海市录取批次主要为本科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本科提前批次的侦查学专业选考科目为政治,考生选考科目中须有政治科目才可报考;在本科普通批次,学校设置4个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1为法学卓越人才实验班,院校专业组2为7个法学专业方向和知识产权专业,院校专业组3为除法学专业外其他不限选考科目专业,院校专业组4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信安全)专业。普通本科批次中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信安全)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以外,学校普通本科批次其他专业对考生的选考科目不限。

(二)3 3模式: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

学校在上述5省(市)录取批次主要为普通类提前录取(侦查学专业)和普通类平行录取。本科提前录取批次的侦查学专业选考科目为政治,普通录取批次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信安全)选考科目为物理,除上述2个专业以外,学校所有本科专业对考生的选考科目均为不限。

(三)3 1 2模式: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

学校在上述高考改革8省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为:

12、华东政法大学是一所怎样的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设有24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侦查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

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在2016年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进入A档,政治学进入B档。学校的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知识产权、新闻学专业获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翻译、金融学、侦查学是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侦查学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数在全国名列前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立项数在全国政法高校中居领先地位。

学校始终坚持“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创新办学”发展理念,深化“教学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发展模式,构建“法科一流、多科融合”发展格局,实施“两基地(高端法律及法学相关学科人才培养基地、法学及相关学科的科学研究基地)、两中心(中外法律文献中心、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一平台(互联网 法律大数据平台)”发展路径,强化内涵发展,逐步建成一所国际知名、国内领先,法科一流、多科融合,特色鲜明、创新发展,推动法治文明进步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和令人向往的高雅学府。

13、华东政法大学有多少硕士点、

博士点?

学校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6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6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14、华东政法大学有哪些辅修专业、

是否允许转专业?

学校以学生需求为中心,从有利于学生发展和潜质发挥的角度出发,实行转专业政策,每年转入名额大致在转入专业同年级在校人数的5-8%以内。

转专业安排在大一学年第二学期,实行转出、转入专业(方向)双向选择。接收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情况及其兴趣、潜质和特长综合考核,择优选拔。

转专业(方向)依据主要参考学生第一学期除专业基础课以外的课程学分总平均绩点。除此之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也可以在松江大学园区、上海西南片高校、上海东北片高校间跨校选修、辅修课程或者在本校辅修法学专业课程,达到培养要求,取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15、华东政法大学录取的本科生

在哪个校区就读?

学校录取的所有本科生大学四年均在松江校区(龙源路555号)就读。

16、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出国交流

机会多吗?

学校每年派遣500多名本科学生参加海外游学项目,现有本科生国境外交流项目66个,研究生学位项目31个,3个本科高级学生访问项目,近30个寒、暑假短期交流项目。

17、近年来学校的毕业生就业

情况如何?

学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充分注重法学与其他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注重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在就业市场上颇受用人单位青睐,用人单位满意度高,社会评价良好。毕业生就业质量、就业率、就业能力和毕业生薪资水平名列全国高校前列。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较为稳定,2021届本科毕业生就业率92.69%左右,毕业生就业选择多元化趋势明显,就业渠道多样,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律师事务所、民营企业等单位流向分布趋向均衡。同时,毕业生就业选择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 法律咨询服务行业、文化创意行业等的人数逐步增多。

2021届毕业生中约有9.31%的本科毕业生赴国外高校继续深造,录取院校大多为世界一流院校。约21.05%的毕业生在国内部分重点院校继续读研深造。约62.32%直接就业的毕业生中,就职于党政机关约8.82%,事业单位约6.99%,律所约20.10%,国有企业约14.09%,三资企业约10.05%,其他企业(律所除外)约36.52%,部队就业约 1.84%。此外,约有1.59%的毕业生积极参加国家地方项目。

上海海洋大学

01 院校全称

上海海洋大学

02 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03

层次

本科

04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05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海洋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者,颁发上海海洋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06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07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学校本年度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等相关文件。

3.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08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09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1. 入学考试语种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外语考试语种应为英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2. 入学后外语教学安排。外语类专业:除本专业语种教学外,均开设二外必修课程;非外语类专业:均设置外国语言类必修课。其中,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学生必修英语,高考外语科目非英语的学生可修读英语必修课或选择学校开设的日语、朝鲜语课程作为必修课。

10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身体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11 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投档规则。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省级招办按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学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不设志愿级差。

2.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投档分数为依据,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专业间无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总分含各省政策性加分。

3.同分录取规则。按各省投档的分数位序进行顺序录取。无分数位序的省份,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4.调剂录取规则。对投档到学校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考生只在被投档的组内的未录满专业予以调剂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情况在未录满的专业中予以调剂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同时,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录取规则按照学校公布的《2022年上海海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执行。

四、投档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征集志愿投档,专业录取办法不变。若生源仍不足,学校不作降分录取,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五、加分政策。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已计入投档成绩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12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中澳合作办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

13 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学生资助相关规定,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30余项奖学金、10余项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4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举报电话 021-61900294

15 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www.shou.edu.cn

招生办官网 zsjy.shou.edu.cn

咨询电话

021-61900607

021-61900608

021-61900609

16 其他须知

按类招生专业的说明:按类招生的具体专业详见各省招生专业备注或学校招生网站招生计划信息。入学后按学校规定在本类别中选专业(或专业方向)。按类招生的学生确定专业后,学费标准按确定后的专业收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上海大学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上海大学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本年度上海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3.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语教学语种:

1.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采用英语和法语;

2.其他专业均采用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其中: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中国画、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理科试验班、材料类(代表理学工学II类)、生物制药、环境工程(中葡合作)专业不招色盲、色弱;理科试验班类、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I类)、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中法合作)、机械工程(中法合作)、材料科学与工程(中法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葡合作)专业不招色盲。

十一、录取规则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省级招办按上海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序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二)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1.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历史或政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专业(组))依次比较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理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或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专业(组))依次比较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体检不受限制且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要求者,不会退档。

3.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法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4.外语统一口试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5.上海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三)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上海大学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四)上海大学认可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进行专业录取时,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按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十二、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1.艺术类招生项目按《上海大学各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章程》公告的录取原则执行。报考中国画、绘画(油画、版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的上海市考生,其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300分以上(含300分)。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章程》执行。

3.保送生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2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章程》执行。

4.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执行。

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2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执行。

注:上述章程如有调整,以上海大学发布的调整版章程为准。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中澳合作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中法合作专业: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中葡合作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0000元(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3.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法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4.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还可按规定申请集经济帮扶、能力提升、视野拓展为一体的发展性资助。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上海大学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本科招生举报电话:021-36215782

(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大学网址:

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s://bkzsw.shu.edu.cn

咨询电话:

021-66134148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七、其他须知

(一)钱伟长学院招生(理科试验班类、理科试验班)

钱伟长学院是国家试点学院、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和上海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实施“重基础、跨学科、国际化”人才培养战略。学院依托上海大学进入全球前1%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材料、工程科学等优势学科,联合相关学院、系(所),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和前沿交叉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其中,理科试验班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和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四个专业;理科试验班包含应用化学和生物工程两个专业。学院在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并实行动态进出机制,退出钱伟长学院的学生参与学校相应理学工学类的专业分流。

(二)大类招生

上海大学将部分专业按学科门类等因素分为理学工学I类、理学工学II类、经济管理类、人文社科类,按大类进行招生。其中:

理学工学I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自动化、机器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电影制作、生物医学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工程共28个专业。

理学工学II类包含应用化学、冶金工程(含冶金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双学士学位项目)、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制药共9个专业。

经济管理类包含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共10个专业。

人文社科类包含哲学、法学、知识产权、社会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会展共12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I类”,“材料类”代表“理学工学II类”,“经济学类”代表“经济管理类”,“社会学类”代表“人文社科类”。

凡录取进入上述大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由社区学院统一管理,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冶金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双学士学位项目为上海市首批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学年末分流进入冶金工程专业的学生,择优选择进入双学士学位项目培养,培养过程实施动态进出机制。

(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招生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共3个专业,由管理学院培养,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专业分流原则上按照大一前三学期学习成绩绩点,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四)历史学类招生

历史学类包含历史学、考古学共2个专业,大一第一学期由文学院和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共同培养,大一第一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历史学专业学生进入文学院,考古学专业学生进入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原则上按照大一第一学期学习成绩绩点,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五)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以及部分特色专业按专业招生。

(六)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介绍

在中葡合作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工程三个专业就读的学生,修业合格,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同时颁发葡萄牙里斯本大学相应(分别为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的学士学位证书。

在中澳合作的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四个专业就读的学生,修业合格,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成绩达到悉尼科技大学要求者,还可获得悉尼科技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在中法合作的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就读的学生,可选择在国内本科毕业,修业合格,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也可选择在国内本科学习三年后,通过院内赴法选拔前往法国继续攻读为期2.5年的工程师文凭或者2年的硕士文凭。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一、院校名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长宁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

虹口校区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88号。

层次

专业

就读校区

本科

所有专业

松江校区

高职

所有专业

虹口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建议男生报考)。

(三)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翻译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所有专业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飞行技术专业须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相关规定提前参加面试、体检等,合格者方能报考。

十一、录取规则

(一)投档比例

按照各省级招办相关规定,依据各批次生源报考情况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按各省级招办要求执行。

(二)普通类专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为:

1.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间无级差分。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3.同分情况,学校认可省级招办的投档位次或位序分(号)。无投档位次或位序分(号)的省份,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三)艺术类专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美术与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表演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考或联考成绩,录取规则为:

1.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

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省统考合格线;校级联考成绩须达到联考合格线;校考成绩须达到校考合格线。

2.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

(1)除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和表演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市)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2)在满足“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专业间无级差分。

(3)折算总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50%+(高考文化满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满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50%。

(4)各省级招办投档时,如文理计划单列的,则按文理分别排序录取。如对折算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的,则按其折算成绩排序录取,不再另行计算“折算总分”。

(5)同分情况:折算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1)上海生源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并使用该校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山东生源须参加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校级联考,并使用该联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2)在满足“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折算总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70% (高考文化满分÷专业满分)×专业成绩×30%。省级招办投档时,如对折算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的,则按其折算成绩排序录取,不再另行计算“折算总分”。

(4)同分情况:折算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表演专业

(1)浙江生源须参加浙江省时装表演类省统考,并使用该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山东生源须参加山东省服装表演类校级联考,并使用该联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2)在满足“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省级招办投档时,投档成绩有统一折算办法的,则按其折算成绩排序录取。

(4)同分情况: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四)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须提前参加面试、体检和背景调查,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报名且确认有效志愿,方可报考。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确定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同分情况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五)高水平运动队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按学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执行。

(六)专业调剂

对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其投档的综合情况,同时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调剂录取;对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七)其它规定

1.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计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的全国性加分,即政策性加分含在投档分中,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学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不可累计。按教育部要求所有政策性加分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2.学校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投档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缺额数。

3.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普通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 普通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4. 国际商务(旅游及商务管理)(中瑞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2500元(沪价费〔2015〕7号)

5. 数字媒体艺术(中韩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03〕34号)

6.飞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教委财〔2007〕14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有优秀学生奖学金、自强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7791256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es.edu.cn

招生处(办)官网:

zsb.sues.edu.cn

咨询电话:021-62750183

十六、其他须知

1.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具体专业如下,

电子信息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广播电视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大类招生分流办法参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全日制本科按学院学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试行)》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校内转专业办法参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内插班生及平台内转专业实施细则》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未尽事宜按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上海电机学院

01 院校全称

上海电机学院

02 就读校址

临港校区(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

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工业工程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经济统计学、英语、德语、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学生就读校区为闵行校区。其他本科专业学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专科专业学生就读校区为闵行校区。

少数民族预科生就读校区为闵行校区。

03

层次

■ 本科 ■ 专科

04 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05 颁发学历证书院校名称及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电机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的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06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电机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机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07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 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08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09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德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德语或英语;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中德合作)专业、物流管理(中德合作)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德语;德语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德语,其他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10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11 录取规则

1.省级招办按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符合投档条件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非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征集志愿按缺额计划的100%进行投档,若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学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2. 无专业级差,无加试要求。

3.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上海市录取规则:

①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院校专业组内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在同分情况下依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对达到院校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填专业录取、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结合学生兴趣及特长作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中德合作)专业、物流管理(中德合作)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

② 艺术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专业录取规则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须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成绩折算办法、同分处理规则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5. 外省市录取规则:

①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对其他省(市、区)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规则。

同分情况下依据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规则。对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中德合作)专业、物流管理(中德合作)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按150分折算)。

② 艺术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专业录取规则

投挡原则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发布的招生录取文件执行,合成投档分的折算方法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省份学校统一按文化分 专业分作为合成投档分),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按150分折算)。

6. 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12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本科专业5000元/年。

(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本科专业10000元/年。

(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中美合作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15000元/年。

(沪教委财〔2005〕34号)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中德合作)专业、物流管理(中德合作)专业15000元/年。

(沪发改规范〔2018〕2号)

专科(高职)专业7500元/年。

(沪价行〔2000〕第120号)

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标准参照一般本科专业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

13 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和笃行奖学金,大学生自强之星及相关企业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4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38223140

15 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dju.edu.cn

招生办官网:zhaosheng.sdju.edu.cn

咨询电话:021-38223045

16 其他须知

1. 本校2022年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如下: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

机械类(汽车类):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

电气类:电机电器智能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能源经济、经济与金融。

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

工业工程类:质量管理工程、工业工程。

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完成专业基础阶段学习,根据所在招生大类专业分流办法实行专业分流。

2. “高本贯通”专业学生完成高职阶段学业,符合转段当年上海市“专升本”报名条件且达到上海电机学院“专升本”录取资格方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且符合本科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3. 入学一年后,符合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要求可申请转专业。

4. 本科教学在临港校区和闵行校区完成,部分专业教学地点可能根据学校规划进行调整。

上海健康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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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全称

上海健康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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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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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 本科 ■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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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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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健康医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健康医学院的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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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健康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健康医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健康医学院监察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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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助产专业用人单位一般只招女生。

三、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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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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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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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学校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学校不予录取(不含公共管理类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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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学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以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上海市提前批考生根据考生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于投档成绩同分的考生,上海秋考考生参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排序规则。其他省市文科考生依次按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排序;理科考生依次按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的高低排序;不分文理的考生依次按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的高低排序。

5. 对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专科护理(中美合作)专业要求外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5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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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物理治疗、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临床医学(院前急救)专业按《沪卫科教【2011】1号》执行。

中外合作专业: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临床工程技术、中日合作)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教委财【2002】51号);

护理(中美合作)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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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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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588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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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mhs.edu.cn

招生官网:zs.sumhs.edu.cn

咨询电话:021-6588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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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须知

1.上海本科提前批招生,临床医学本科专业为订单定向培养,录取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培养协议书》。培养全科医师的临床医学专业只招收规定区户籍的考生,定向崇明区的计划单列,最低录取分数不超过其他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5分,如线上生源不足则计划调整给其他区。为本市院前急救机构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招收上海生源。

2.上海专科提前批招生,临床医学(院前急救)专业为订单定向培养,计划各区单列,只招相应区户籍的考生,录取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培养协议书》。

3.新疆喀什地区招生的临床医学本科专业为订单定向培养,录取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培养协议书》。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01 院校全称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02

就读校址

崇明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东滩大道999号;

虹口校区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390号。

除音乐学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虹口校区外,其他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均为崇明校区。

03 招生层次

本科

04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05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06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07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08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09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各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朝鲜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朝鲜语,阿拉伯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阿拉伯语,德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德语和英语,法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法语和英语,西班牙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西班牙语和英语,其他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10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2.学前教育、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色盲色弱不宜报考。

11 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学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范围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顺序(梯度)志愿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各专业无相关科目加试要求,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按招生计划数,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对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凡不愿意专业调剂者,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五、同分规则: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对于上海考生,同时参考考生的上海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

六、艺术类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

2.进档考生,遵循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投档成绩,以省级招办规定折算方式为准;如省级招办无相关规定,学校按文化成绩过线,以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同分规则:投档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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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英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新闻学(新媒体方向)、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 38000 元【沪教委民(2015)4 号】

2.会计学(双语班)、法学(双语班)、会展经济与管理(双语班)、新闻学(双语班)、学前教育(双语班)、法语(双语班)、德语(双语班)、西班牙语(双语班)、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音乐学专业:每生每学年 45000 元【沪教委民(2015)4 号】

3.英语(商务方向)、德语(商务方向)、法语(商务方向)、西班牙语(商务方向)、金融学(全英语教学班)、工商管理(全英语教学班)、酒店管理(全英语教学班)、会展经济与管理(全英语教学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语教学班)、会计学(全英语教学班)、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每生每学年 56000 元【沪教委民(2015)4 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教委民(2015)4 号】

(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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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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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 021-51278238

15 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xdsisu.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s://zhaoban.xdsisu.edu.cn/

咨询电话:021-51278024,51278025,51278588,51278599

16 其他须知

学生进校后转专业按学校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

资料:各高校

编辑:张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