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 招生简章「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互联网 2023-03-25 16: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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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坐落在东北中心城市沈阳。学校始建于1923年4月。1928年8月,著名爱国将领张学良将军兼任校长。学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务院首批批准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大学。

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概况

学校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3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按照设计学类大类招生。现有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设计艺术哲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音乐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设计、音乐2个方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是辽宁省内唯一一家有艺术类博士点的学校。学校具有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学校聘请外籍教师和国内设计领域著名教授任教,与美国伊利诺伊东北大学等学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优秀本科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

二、美术类(设计学类)专业

(一)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实行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4年,外语语种为英语,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面向河北、辽宁、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9省招生80人,分省分科类招生计划如下:

注: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艺术类考生不分文理的省份,我校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统一录取。预留计划在录取时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二)录取办法

1. 各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时使用所在省提供的专业统考成绩。

2. 录取办法: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下同)”分省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 数学 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 数学 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要求专业省统考合格,省统考成绩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220分(适用于省统考满分为300分的省份,对于省统考成绩满分非300分的省份按比例进行折算,如浙江省统考成绩满分为100分,则浙江考生省统考成绩应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73.33=220*100/300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400分。

3.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无色盲、色弱。

三、音乐表演专业

(一)招生计划

1.音乐表演专业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4年,外语语种为英语,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招生专业方向及专门化如下:

2.音乐表演专业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浙江、河南、湖南、四川8个省市招生60人,分省分专门化招生计划将于5月初公布。

(二)录取办法

1. 各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时使用所在省提供的专业统考成绩。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于4月1日前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预报名,并上传本人表演视频。各省预报名考生情况将作为编制分省计划的重要参考。

2. 录取办法:要求考生专业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下同)达到我校在该省所在批次同科类艺术类控制分数线,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专业统考成绩”分省分专门化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 数学 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 数学 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 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演唱方向要求考生无发声器官疾病且要求考生身高:女1.60(含)米以上,男1.70(含)米以上,其他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55(含)米以上,男1.65(含)米以上。

四、相关说明

1.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组织专家组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复测不合格、专业成绩差异显著的新生,经核实后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2.新生入学后,除学生使用的钢琴等公共乐器由学校统一配备外,其他乐器学生自备。

五、监督机制

东北大学艺术类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进行监督,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六、联系方式

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

电子信箱:ddzsb@mail.neu.edu.cn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邮编:110819

东北大学艺术学院

咨询电话:024-83682913,83689099

网址:http://www.arts.neu.edu.cn

东北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引领学校体育课余训练和竞赛发展,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需要,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高水平运动队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队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 男子篮球招收5人,其中后卫2人、前锋2人、中锋1人。

2. 田径招收25人,其中男子约5-15人、女子约5-15人。运动小项为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注:招生计划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终计划5月初公布。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未进行过运动员注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生源省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和志愿填报。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报名、上传材料工作均在网上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网上报名并扫描上传相关材料。网上报名及上传材料截止至2月24日。

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须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项目证书可报考100米、200米、400米项目。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00米、障碍跑、马拉松项目证书可报考800米、1500米、3000米(女子)、5000米(男子)项目。跨栏项目证书可报考100米栏(女子)、110米栏(男子)、400米栏项目。跳跃项目证书可报考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项目。投掷项目证书可报考铅球项目。

等级证书须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look/look.html)进行查验。请考生报名前登陆该系统查验证书。证书在系统上未能通过查验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证书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对等级证书无法在查询系统查验且无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的报名材料,学校将不予审核。

招生办公室对报考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2月28日公布审核结果。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测试。初审合格考生于3月5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比赛秩序册原件和成绩册原件(报考男子篮球项目的需提供《男子篮球队主力上场队员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本人为主力上场队员的比赛视频等材料)到东北大学办理报到手续,领取准考证。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上述材料原件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不能参加专业测试。

四、各招生项目测试时间和地点

1. 田径:3月24日上午,东北大学田径考点。

2.男子篮球:3月24日下午,东北大学体育馆。

注: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学校可能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对药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测试成绩。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确定候选考生

学校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和各项目(位置)招生计划确定候选考生名单,并对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提出“一本线”“二本线”“二本线65%”和“文化单独考试”的相应录取要求。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和合并本科批次省份,文化课分数线参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候选考生名单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和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

六、文化单独考试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获得“文化单独考试”录取要求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文化课统考报名及缴费,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考试时间为4月20日至21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我校在成绩公布后划定文化单独考试单科及总分合格线,合格线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

七、录取政策

高水平运动队候选考生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凡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统一专业测试并获得通过。对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或文化单独考试合格)且按规定填报志愿的候选考生,学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计划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为止。

八、填报志愿和录取

1. 候选考生应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因考生未在生源省填报志愿导致无法投档录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在高考成绩及控制分数线公布后3日内按我校招办的要求,将高考考生号、高考文化课成绩、填报专业等信息告知我校,逾期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2. 文史类、体育文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体育文和文史类专业,理工类、体育理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体育理和理工类专业。考生填报专业的范围为:享受一本线录取政策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以外的专业(类);享受二本线录取政策的考生,可填报工商管理学院、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体育部、文法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专业(类);享受二本线65%和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政策的考生,可填报工商管理学院、体育部、文法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专业(类)。如遇学校院系、专业调整,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上海、浙江考生报考专业不受文理科类的限制,但考生的选考科目应满足我校公布的对应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3. 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志愿,综合考虑考生的个性特长和学习能力,结合各专业录取情况安排录取专业(类)。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分流。

4. 获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的学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训练、活动,并承担相关比赛任务。入校后,运动队训练比赛将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学校将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http://www.pe.neu.edu.cn),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九、相关说明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组织专家组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涉嫌替考、冒名顶替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十、监督机制

东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进行监督,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对考生和推荐学校的弄虚作假、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邮编:110819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传真:024-23891272

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

电子信箱:ddzsb@mail.neu.edu.cn

东北大学2018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保送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继续从符合教育部规定保送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保送生。

一、报名条件

高中阶段均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就读,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具有2019年保送生资格,且经中学推荐的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语种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为英语、日语、俄语和德语,招生计划将视生源情况确定。外语类保送生只能录取到所考外语语种对应的外语类专业。

三、申请程序

考生须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进行报名,上传报名材料、查询初审结论、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网上报名及上传材料截止至2月24日12:00。上传材料包括《东北大学2019年保送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学审核盖章)、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学审核盖章)、个人陈述、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称号等)等。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四、考核与录取

1.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上公布。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2月26日公布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月27日前通过报名系统确认考试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者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2.学校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3月3日;考试地点为东北大学校内,考试形式为笔试 面试,考试内容为人文综合素养、外语综合(含听力)、阅读及写作、口语及综合能力。

3.考试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后,由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按教育部规定的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五、监督机制

1.东北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进行监督,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2.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应严格把关、认真公示。如有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作弊行为,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取消推荐中学三年推荐资格。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组织专家组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复测不达标、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六、联系方式

单位: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邮编:110819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

电子信箱:ddzsb@mail.neu.edu.cn

以上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来源 | 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编辑 | 周旭

责编 | 周洛琦 赵春时 王延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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